… 我常覺得,馬王各自代表一套互為對比的政治美學。馬英九追求某種本於專業分工、強調理性、法治、有點冰冷的「現代性菁英美學」,王金平則體現一種更人本、脈絡化、有機而溫暖的「前現代草根美學」。而這場爭議,可以視為兩種政治美學無可避免的衝撞 …
王院長關說疑雲,是場好看的戲,也是堂全國參與的公民課。
透過九月六號特偵組的記者會,我們得以思考「監聽證據」運用的程序正義、乃至特偵組的權責定位;從馬總統對王院長的「自為判決」,我們進能反省憲政架構下的權力分際。
而從曾勇夫部長下台的證言,我們看見政務官更替的現實;從林檢察官對特偵組的質疑,我們看到偵查能出現的諸多瑕疵;王院長返國的六點聲明,更指向長年「檢察體系浮濫上訴」的問題。
而這還不包括,將這場爭議置放在更大脈絡、賦予各種政治動機的各種詮釋,以及顏厥安指出的,「以黨紀決定國會議長去留」的現行制度荒謬。
不過回到事件核心爭議:王院長到底是否關說?又是否一如羅智強指陳,是「成功的關說」?這問題看似「黑白分明」,實際幽微的多。我從這幾天的思索,抽出四個值得討論的面相:
一、司法與政治的介面
二、通則與個案的分寸
三、真相在本體論上的向度
四、「不上訴」因果強度的認定。
我將透過對這四層的疏理,拼湊關說疑雲。
在更深一層,我常覺得,馬王各自代表一套互為對比的政治美學。馬英九追求某種本於專業分工、強調理性、法治、有點冰冷的「現代性菁英美學」,王金平則體現一種更人本、脈絡化、有機而溫暖的「前現代草根美學」。而這場爭議,可以視為兩種政治美學無可避免的衝撞。
我將在文末對照這兩種政治美學,並反省自己在兩種價值間的辯證、幻滅、與覺悟。
司法與政治的介面
「司法獨立」或「政治不應干預司法」,是當代社會普遍接受的共識。但我常覺的,有太多高舉此價值的言論,太過於從字面上去形成一種太過絕對、廉價的理解,而未充分體察,這個「獨立」背後折射的,司法與政治間恆存的互動與張力。
最基本的,司法雖有其利基於正義哲學的專業基礎,實際運作時所依據的法律,仍是政治的結果。司法體系維護的價值,仍是體現在由立法機構代表民眾協商斡旋出來的文本中。司法運作上的窒礙之處,也往往是導向政治體系修法的動力。傳統的分權設計,是以「法律文本」作為政治與司法的界線── 也就是政治透過立法把價值利益寫入法條,但不介入司法體系偵審判決的過程。這種「獨立」是一種在程序上替司法留下某個不受干擾空間的「相對獨立性」,其背後彰顯的,正是司法與政治的依存。
而上世紀以來,隨晚期資本社會變遷加劇,許多國家都見證了立法/ 修法效率跟不上社會需求的困境,司法體系運作也常背離社會現實引起爭議。就以近年台灣為例,不少公共爭議或而涉及某個「惡法」(例如集遊法、土徵條例、都更法令),或而涉及某些背離民意的司法判決(恐龍法官之譏)。
這些困境凸顯出,政治與司法間需要一些比「立法」更緊密的對話形式。年前關於「法官應否參考民調」的討論,近年關於「觀審制」的倡議,以及去年立法院就「檢察體系浮濫上訴」問題表達看法,便都反映了這種政治/民意與司法強化互動的需求。在這種結構趨勢下,與其一再重申「司法獨立」,不如更正面去討論司法與政治的「介面倫理」。
說到底,就連一再強調「司法獨立」的馬總統,也曾在特別費案是否上訴的關鍵時刻,讓曾永權等藍委代表表達看法。甚至在過去幾天中,更是以總統之尊跳過法院、跳過立院自律機制,「自為判決」王金平關說之罪,並強力主導黨內考紀會的決議方向。以上所為,不也是以「政治干預司法」的表現?
個案與通案的分寸
在司法/政治的介面倫理上,一個常見立場,是去區別「個案」與「通則」。例如王金平若只針對「浮濫上訴」關切,普遍認為較無問題。引發爭議者,在於對柯建銘「個案」的指涉。
然而持此分際者,卻不能忘記,許多「通則」的磋商或改寫,往往也來自對指標性個案的凸顯。例如彭婉如案帶來的立法,馬英九特別費在法律見解的「歷史共業」或「大水庫」理論,洪仲秋案導向「軍審制」的檢討廢除。實務上,我們不可能在肯定「關於通則的溝通」之際,完全禁絕對於「個案」的指涉。
回看王金平跟曾勇夫與陳守煌的通話,從三位當事人事後指陳來看,談話內容均著眼「浮濫上訴」,並帶到柯建銘案為例。特偵組與馬英九顯然認定,王談「浮濫上訴」只是假動作、是鋪陳場景,他真正著眼的是柯的個案。某個程度上,我覺得王、曾、陳三位當事人也應該有類似「默會」(implicit understanding)。我也覺得,王金平在關切個案與通則間的虛實掩護,確實走在道德的懸崖邊緣,也可能引起某些人的反感。
但這畢竟是「默會」、是詮釋,客觀行為上,王金平並未(笨到)「具體要求」柯案的處理方式,更未明言任核對價關係。若王金平主張,他只是以柯建銘案為例,表達國會對「浮濫上訴」的關切,也沒有人能夠充分否証。曾勇夫部長跟陳檢察官,想必也這樣判斷,因而不覺得該電話有構成需「備案」的程度。
這種分寸拿捏,不管你喜不喜歡,確實是種藝術。我會在最後一段再進一步討論。
「真相」的本體向度
若拉到更後設的本體論 (ontology) 的層次,前段描述正反映了,「打電話」這種溝通事件的「真相」,涉及的幾層不同的真實向度 。我在〈社會真實的四種存在樣態〉一文中區辨了知覺到(perceived)、建構的(constructed)、行動的(performed)與物質化(materialised)的四種真實樣態。前兩者只存在主觀認知中,偵查上僅能透過當事人證詞闡明,後兩者則出現於客觀物理世界,能夠被客觀證明。
用這個架構回看王金平的關說疑雲,真正存在於行動與物質層面的客觀事實,僅有王金平打給曾勇夫跟陳守煌(據當事者言)「關切浮濫上訴問題」的通連記錄,以及柯建銘的電話譯文。王柯對話譯文,是特偵組用以支持論述的骨幹證據,但邏輯上,王金平可能「只是以某種表現的很有辦法的口氣」來安慰柯建銘。這種發言記錄即使來源合法(糟的是這都有爭議),可受社會公評,卻不能作為「關說」的充分證據。就像家父從小吹噓,他「從越南游泳回台灣」,這並不代表他真的有這麼做。
所謂「關說」,自始至終,只是特偵組與馬陣營作為一個外部觀察者,主觀「知覺到的真實」。要證明推測為真,最起碼的,控方要能證實這也是幾位當事人在言語間「共同建構」出的理解。但連這點,控方都還無法盡到舉證責任。
「不上訴」的因果連結
最後來到「成功的關說」說。成功的關說,前提事先要證明王金平確實在關說(承前段所述,仍存爭議),接著還要能證明林檢察官「不上訴」的決定,與王金平的電話存有因果關係。
特偵組的新聞稿中對這層因果關係的舉證,主要可分為三點:
一、林秀濤檢察官在收受判決「前一、兩天」被陳檢察長找去
二、「林秀濤就該一、二審均為有罪判決之更一審無罪判決,竟未調卷詳予審核,及仔細研究更一審無罪判決內容有無違背法令事由,即遵照陳守煌檢察長轉達有立法委員關說及違法指示不要上訴之意。」
三、林秀濤自陳,如果沒有被陳檢察長找去,「…會上訴,即使我知道他上訴審可能會判無罪,我還是會上訴,以杜悠悠之口。」
四、林秀濤證詞,「檢察長有提到預算的壓力,所以依照柯委員意思來做。」
作為整個推論的基礎,特偵組也分析了柯案的案情,主張依理「應該上訴。」
貌似合理推斷。
但新聞爆發後,陳守煌與林秀濤兩人迅速出面反駁。林秀濤承認自己在約談時把時間記錯,但指出,有充分人證能證明,是在收受判決「當天」見陳檢察長。她強調自己有完成閱卷,並且是基於法律判斷決定不上訴,並指責特偵組新聞稿稱其「未閱卷」是「曲解證詞、斷章取義」。針對柯案,林也引刑法專家甘添貴教授說法指出,「背信罪應是「結果犯」,並非特偵組認定的即成犯」,支持其不上訴的決定。陳守煌也表示,他僅將王院長的關心轉達給林秀濤,並「要求閱卷後依法處理,該上訴就上訴,該不上訴就不上訴… 並沒有強迫、明示或暗示林秀濤對柯建銘案不上訴」。
我目前不清楚,林檢察官會如何回應三四點,我也不打算基於涉案嫌疑人的反駁,指責特偵組有意說謊。但新聞爆發後陳、林檢察官的回應,至少反映出特偵組新聞稿所載內容,偵查過程方法有欠嚴謹,證據強度十分薄弱。
這些證詞中,倒是林秀濤那句「會上訴,即使我知道他上訴審可能會判無罪,我還是會上訴,以杜悠悠之口。」明知再上訴可能判無罪卻還是「為度悠悠之口」而上訴,不正是坐實了,王金平指出的「浮濫上訴」的積弊?
關說疑雲的拼湊
疏理至此,王金平有無關說?
我的推測是:王主觀上有「對個案的關切」,但很有技巧地包裝在一種「對通則的提醒中」,傳達給曾勇夫、陳守煌,並在溝通過程謹守「不堅持要求個案結果」的分寸。王對柯案的關切,顯然能讓曾陳兩人感受到,但兩位資深法律人在主觀上,也不認為這通電話在客觀上構成「關說」。
曾勇夫沒有把話再傳下去,陳則轉達王柯兩人的關心,但也僅要求「依法決定是否上訴」。最後第一線的林秀濤檢察官,或許因為長官的關切,反而在心理上免除「一定得上訴」的積習,反而能忠於法律判斷決定「不再上訴」。柯案本身我尚未深究,但至少,林面對特偵組的指責,仍能提出一套說法,主張何以不需上訴(也可參考林濁水的評析)。
那縱上所述,這種「關心」這到底是不是「關說」?
對此,希望每個人都問問自己的心證,並且思索自己的判準。
政治美學的衝突
其實我一直覺得,馬英九與王金平,個別代表了一套互相對立的「政治美學」。在某種意義上,這次關說疑雲的延燒,反映了這兩套政治美學的衝撞。
馬英九營造的形象,菁英、法治、清廉。在他的政治理想中,每個部門依專業分工有其角色分際,每件事情有應依循的規範,不容紊亂。因此他常說「依法行政」,「尊重程序」,強調「司法獨立」,也自詡「不濫權」。他重視制度建立,信任專家學者,但相對不夠信任人群,也欠缺廣泛溝通的耐心。
或許某種程度上,他繼承了傳統中國帝王的寡人美學,下意識把「孤獨不群」視為卓越領導者的要件。但其具體政治主張所體現的,卻是一種強調分工、專業、理性、秩序、而有點冰冷的「現代性」美學。
王金平的政治風格草根,擅於溝通斡旋,熟悉社會政治現實的各種眉眉角角。他較少大談理念,但務實協調多方價值利益,解決問題。他口頭上認同馬總統倡言的各種價值,但在種種政治壕溝中打滾多年,靠卻是戰場老兵彈性敏銳、因地制宜的智慧。在這許多混沌中,他深知準則的有限,「創造性模糊」的價值,以及人際信任友善的重要。
對照馬英九的寡人美學,王院長體現的是一種江湖盟主風。他將「人和」視為「政通」的前提,遠看輪廓不清不楚,但相處起來有熱度。比起馬英九的政治主張,王代表的是某種更人本的、脈絡化、有機而溫暖的「前現代」美學。
對王而言,為立法院朝野協商運作的順暢,幫在野黨黨鞭說幾句話,減輕點心頭負擔,是現實政治下的智慧。他心中應有對「關說」的一條線,一條細膩貼近的線,而他主觀認為,自己並未踰越。
只是這種貼近、黏稠的處事風格,恰好牴觸了馬英九追求的清清楚楚、黑白分明的秩序感。對馬而言,王院長穿梭在朝野政壇、不同體系間喬事的「藝術、智慧」,一如光鮮台北都會區的華光、紹興,是種政治上前現代的醜陋違建,必須拆除而後快。
反省,馬英九教我的事
我承認,我曾一度傾心於馬代表的「現代政治美學」一如年少時曾崇拜科技美感、嚮往現代都會。特別是在陳前總統任期晚期,一再用驚嘆號揮霍我對陳的期許,讓我越益渴望,能換上一個尊重體制、避免濫權的總統。當時在我心中,王金平代表的是上一代的,比較「上一代的,政治人物。我相信台灣需要新典範。
2008年得知馬英九勝選,我曾寫下:
….我忽然感覺到一種久違的放心,一種能再去盼望的信心。我終於不用成日擔心總統又說了什麼失格的話,羞辱台灣選民的格調,我終於不用擔心政客滿口惡毒言語,帶壞我們下一代。我終於能更氣定神閒地為台灣民主辯護,說,「嘿!作不好的我們就能請他下台。」我也終於能跟未來的孩子篤定的說,包容的風度是重要的,品格是重要的。
當時確實想不到,後來這幾年,我將再度經歷如前朝的幻滅。
頭兩年,馬英九處處自我設限下的裹足不前,讓我體會到「政治領袖需要的不只是尊重體制、節制自我的品格,還要有不迴避爭議,能引領論述、制度創新的擔當。」那時還只注意到,馬所持的秩序美學政治能動性的不足。
而後來這幾年,從美牛、核四、文林苑、關廠工人等一連串事件,每個爭議背後牽動到的「剝奪感」,都不是政府開始基於理性專業所做出來的規劃,能充分預料的。一連串政治風暴處理的荒腔走板,除了一再證實頭兩年察覺到的問題,更逐漸凸顯出,這種政治美學其背後伴隨的種種專業暴力、制度暴力,以及對「常民」同理心的匱乏。
我仍相信馬英九本心良善,也相信他必然對這幾年民調的低落深感挫折,並且深深渴望扳回形象。但也正是這種急切,造成幾次暴衝,例如台菲衝突下倏乎祭出的最後通牒、服貿協議的強度關山,以及這次處理王金平關說案的粗暴。弔詭的是,也正是在這些暴衝中,他一再踰越自身高舉的原則。
這些對馬英九的幻滅,也恰好,平行於整個台灣社會對「現代性」信心的崩解。極端氣候衝擊人們對進步的確定感,金融風暴也瓦解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信心,福島核災戳破核安神話,一連串食安問題瓦解了對農業食品科技的崇拜。人們越益不相信所謂的專家,不相信法律在保障人民、不相信政府,不相信銀行,甚至是不相信任何大型現代機構。某種意義上,馬英九形象的破產,是這波「現代性」價值瓦解的一環。
此時回忘當年被我視為「屬於上一個世代、鄉愿而無個性」的王院長,依然罕有陳義過高,有時甚而俚俗,卻反能始終如一穩穩當當地,調和在眾聲喧嘩間。就像鄉下路口的大榕樹公。
後續 Facebook討論
只能說,在2012年馬英九連任之前,你們從主流媒體所看到的馬英九,從來就不是真正的馬英九。因為馬的各種品格正面形象都是被媒體塑造出來的,並不是他的本性,就像戒嚴時期我們小時候的課本,兩蔣總統都是民族的救星、世界的偉人一樣。
從馬當年留學開始當職業學生陷害忠良、回國後一路被看好接班總統大位開始,他就非常留意跟媒體的應對,在國民黨還能牢牢控制住各種媒體的戒嚴時期和解嚴前期,他的帥書生外表與擅於打高空、說各種漂亮形容詞的口才,除了「黨外媒體」不買帳,就在報紙、電視、雜誌等一干媒體佔盡各種粉飾形象的便宜。
馬的失能失格並不是從2012年開始的,早在他當法務部長就已經有很多跡象,明眼人若注意觀察,他在八年台北市長任內便破綻百出,尤其顯現出他缺乏上位領導人最需要的兩樣能力:「一、善用人才,二、關鍵時刻的政治判斷力」。2001年納莉風災就是最好的例子。
馬為了維持他的不沾鍋形象,凡是馬市府政策出包,第一點就會有「余文」倒楣,他真實個性傲慢,一向「容易嫉妒知人善任的人才」、「喜愛拍他馬屁的小人」,在歐晉德還是他的副市長時,便流傳著:「有事歐晉德,無事馬英九」,後來歐被當成余文撤換,2004年市政出包的時候,張大魯還諷刺地發過一篇「我的歐晉德呢?」
http://www.wretch.cc/blog/haomei/1186913
對於「馬英九是主流媒體長年吹捧出來的虛假政治偶像」,身為資深新聞人的我非常感慨,所以七、八月有連續兩個記者採訪嗆馬行動卻被國安、警察打倒在地之後,便藉由「馬英九戒嚴打壓新聞自由:台灣國恥!」一文,簡述我對他17年來的觀察。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blog/aboutfish/20130816/5181
如果你還沒看過,不妨仔細閱讀。
馬週日首度開完打王記者會的隔天,我在好生活臉書也有進一步的說明:
所幸,在網路發達的今日,政治人物再妄想用置入性行銷的方式,以主流媒體塑造形象爬上高位,也有獨立媒體和廣大鄉民可以揭發真相了。賴清德就是最好的例子。
By: 關魚 on 2013/09/12
at 12:02
唉,這只說明一件事,我個人的政治啟蒙太晚。納莉風災時我才是一個剛出社會的新手編輯,自己開始注意到自己政治敏感度的欠缺,是2003年在英國,開始補課,是2004年進入立法院工作。但也要到過去幾年比較常針對公共議題思考書寫,想事情的角度才放大。
不過我一直追求的,是不具焦於 “個人贓匹",著眼於事件背後的概念、價值的討論。對我而言,馬王都是會過去的歷史,但是在其交鋒中突顯出的許多思考判準,才是整個社會要學習的課程。
By: Albert Tzeng on 2013/09/12
at 15:47
噁.. 哪來的美? 理性、法治?我只看到冷酷跟濫權!
By: SP on 2013/09/12
at 12:14
“美學"是一種討論視角,不代表主觀上的 “美"。
也有人以美學的角度討論納粹、紅衛兵。
By: Albert Tzeng on 2013/09/12
at 14:54
我第一個回應還留待你的審核通過喔。
By: 關魚 on 2013/09/12
at 15:31
抱歉我之前沒有注意到! 我這回應一般不需要審核。剛剛你提醒,才發現你的留言果然被blocked,我猜想是因為回文有連結,所以word press自己判定成疑似廣告吧。已經通過貼出,謝謝回應。
By: Albert Tzeng on 2013/09/12
at 15:39
菁英形政治人物有種說不出的風格,
或許就是所謂「現代性」的特質:崇拜科技、專家、秩序、效率、國際化形式。
對於老的、舊的、不符國際的(他心中崇拜的國際),多為忽略本質而盲目改造其形式,夜市變美食街、商圈一定是百貨公司。
電影裡常見這種橋段,現代化性格與老派英雄的衝突,或者現代化價值觀與庶民生活衝突。
電影總是崇拜簡單直接而貼近本質的老派傳統,但現實生活經常是相反的處境
By: Stephen on 2013/09/12
at 12:45
關說的人又不是傻瓜, 真正的關說從來就不會直白的講明的(除非是自己人), 都一定會經過包裝,用隱諱暗示的, 關鍵問題在於陳向林轉達了王和柯的這一份"關切",即使這份關切表面上是要林依法判斷, 但這在檢察官的角度看, 其決定能否不受這份"關切"所左右其決定? , 因為這關切來的有點奇怪, 依法判斷本是司法常規, 何需特別由陳經由轉達王和柯的關切來達到? (如果這是合理的,那是否任何人都可以"關切"一下特定個案呢? 提醒一下承辦人勿浮濫上訴, 這不會造成承辦人壓力?
若陳未轉達此份關切,那關說質疑的流程到陳為止, 才能說未構成關說, 所謂關說未必是用直白的要求才叫關說, 因為關切而造成承辦人員的壓力其實也可以主觀認定其有關說的"意圖", 因為如果真要提醒檢察官勿浮濫上訴, 應以通案宣導方式而非針對特定個案(這樣才不會讓特定案承辦人產生長官是否在暗示我什麼的猜想).
By: Jamy on 2013/09/12
at 12:58
馬英九從頭到尾破壞體制,這次鬥爭王金平幾近瘋狂, 這篇文章還鬼扯什麼馬英九強調法治與理性. 真是廢文一篇!
By: 吳文智 on 2013/09/12
at 14:11
文中其實有討論馬英九這次 “幾近瘋狂"
“… 相信他必然對這幾年民調的低落深感挫折,並且深深渴望扳回形象。但也正是這種急切,造成幾次暴衝,例如台菲衝突下倏乎祭出的最後通牒、服貿協議的強度關山,以及這次處理王金平關說案的粗暴。弔詭的是,也正是在這些暴衝中,他一再踰越自身高舉的原則。"
所以我 “鬼扯..馬英九強調法治與理性",很重要的理由,正是在反襯並詮釋他這次的 “瘋狂。"
By: Albert Tzeng on 2013/09/12
at 15:04
勸你別這樣一個一個解釋,除非你想花寫文的十倍時間去重申一樣的概念。沒仔細看完就急著發文反駁的人和提到政治就拋棄理智的人多到你無法想像。懂的人懂就好,非常欣賞這篇文章的條理分明。
By: Zack on 2013/09/12
at 16:41
Thanks, 準備出門了。這些回應解釋,對我而言也是一種修行。
By: Albert Tzeng on 2013/09/12
at 16:50
越是知道自己可以干預權力或是影響結果,越是要懂得"利益迴避"。
如果真的如王院長所說想"告訴"曾先生,切勿濫權。
現在傳達管道很多,媒體,公文。為何要私下"關心"?
如果一國的首長都如此,當然百姓下行下效,
警察局。學校。醫院。動不動誰誰誰來"關心",
請問體制,規範是否如同虛設?
By: monica on 2013/09/12
at 15:07
「我仍相信馬英九本心良善,也相信他必然對這幾年民調的低落深感挫折,並且深深渴望扳回形象。」
牠若真良善,百姓家要被拆,跟牠請願,牠應該幫忙;
以上看來,牠一切只為了表面形象而已。且關乎前朝,
可以兩相對照對臺灣的實質貢獻,便可知高下。我想
版主應只是後悔懊悔當初如此,但心裡還是相信自己
應該沒有投錯人吧?
By: 劉宗榮 on 2013/09/12
at 15:25
如果認為林秀濤:「會上訴,即使我知道他上訴審可能會判無罪,我還是會上訴,以杜悠悠之口。」這句話代表浮濫上訴,那麼林秀濤澄清自己有完成閱卷並依法律素養決定不起訴,就兩相矛盾了不是?
By: 林冠廷 on 2013/09/12
at 15:57
本心良善,請不要從政,誤事到極點。沒有獲取權力的能力,誤以為權力是法律所賦予,這些都是誤事到極點,還是請他自己下來好了。另外,法治與理性從來無法治國,國家表面上變得民主,兩黨輪替,但是掌握資訊,掌握資源者,永遠是幾乎相同的一群人,這些人的力量互有消長,力量分散的時候,就如現在台灣,亂成一團。
By: 陳皇宇 on 2013/09/12
at 16:15
關於司法獨立這一點,仍宜分別檢察官與法院二塊。兩者的獨立性有相當大的差異。對比美國,可能會更清楚。
By: 小杜白雲 on 2013/09/12
at 21:49
還盼小杜接力補充。
By: Albert Tzeng on 2013/09/13
at 06:46
雙重標準也是一種政治美學嗎?這種簡單的二分法可以當飯吃嗎?
By: jeff on 2013/09/13
at 01:31
台灣其實近年來改變甚多,以前這種事也甚普遍,但是只要被大眾知道,大概摸摸鼻子下台。現在大家都有樣學樣,越來越皮,想盡辦法留在台上。對比美國,那真是天差地遠,我念的學校是賓州州大(Penn State),當初美式足球隊醜聞爆發時,80多歲的老總教練根本毫無法律上的責任,只有些許的道德瑕疵,馬上被董事會電話開除,50多年在同一學校的資歷如流水,連NCAA勝場數都被剝奪,一世英名盡付流水,含恨以終。道德層面的逞罰,往往比法律層面還嚴重,不是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嗎?台灣人的標準往往比法律還低。
By: Hsin on 2013/09/13
at 14:27
台灣人就是沒有道德,而且說一套、做的是另一套,才能像蟑螂一樣生生不息!
By: DEsKu on 2013/09/13
at 21:04
這我得完全同意。(苦笑)
By: Hsin on 2013/09/15
at 21:43
Hsin提到的這件事,老教練是有刑責的,
http://en.wikipedia.org/wiki/Penn_State_child_sex_abuse_scandal
所以不是像主文說的無法律上的責任。
By: DEsKu on 2013/09/14
at 00:09
抱歉,這是我沒把人名說清楚。有罪的是助理教練Jerry Sandusky(他有罪沒人懷疑),他是Defense Coordinator,我指的有些微道德瑕疵,含恨而死的是總教練Joe Paterno。這件事非常複雜,另外如果你是指前FBI局長Freeh的調查報告,那是學校董事會請來調查的,完全沒有法律效力。Joe Paterno是因為罹患癌症,死在手術台上,享年84歲,他生前從來沒有被任何一位檢察官起訴過。
By: Hsin on 2013/09/15
at 21:42
我覺得這是顯示了個人價值的不同. 你要選擇對的事情, 還是要一起成為共犯結構的一份子. 基本上, 從台灣人對立法院長關說一事的冷淡, 我覺得台灣的政府和司法體系或許已達到了理想的高度發展國家的水準, 但是人民並沒有.
By: Jaison on 2013/09/17
at 13:00
如果只聽馬英九在公開記者會的發言,的確可以視為某種政治美學的表現。但只要對照他的行為、他的寬以律己(及其黨羽),就可以知道:馬英九只是以修辭(美學?)來遮掩他的邪惡。
在總統濫權監聽、濫權侵犯國會的今天,在台灣民主憲政遭到嚴重威脅的今天,卻把相對為害較輕的(疑似)關說視為"問題核心",也是輕重緩急的錯置。
By: 老皮蛋 on 2013/09/20
at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