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幾家新聞台都大作「外傭上汽車旅館」、「賣嬰狠媽」兩則新聞,以獵奇手法挑動閱聽人注意,再對當事人強烈譴責。然而,兩種媒體的道貌岸然中, 都藏不住中產菁英的階級偏見,與對社會弱勢的想像匱乏。而更深一層,兩個個案又都呈現出,台灣公體系對長幼照顧資源的缺口,致使相關責任常被「私有化」給 個人承擔。
媒體的中產偏見
前者新聞中,外傭跟男伴去MOTEL抒解情慾,把老太太放在車庫,是有不盡職守的爭議。然而這樣的事件背後,卻是許多外籍看護工一年四季、每週七天,沒有 休假與個人時間,更無情欲空間的人權剝奪。若有空間,誰願意約會時還帶雇主老太?
後者新聞中的狠媽,男人跑掉、經濟困難。若此時不夠「狠」,心軟自己養,是否養的起?是否會 是另一段悲劇的開始?選擇出 養,考量懷胎十月的時間成本、生產過程與月子的花費,又豈是區區三十萬能彌補?何來「圖利」之詞?此時厲聲譴責,除凸顯媒體工作者自身「何不食肉糜」般的脫節,同時也是對當事人的一種語言霸凌。
照顧責任的私人化
更深一層,這兩個個案也都突顯出,台灣社福制度 (公部門) 對長幼童照顧資源有限,相關責任多由個人家庭 (私部門) 承擔的現實。
以幼兒而言,不僅收費合理的公辦托兒所/托嬰中心嚴重不足,托兒補助政策,也才剛於今年編到五歲。雖說不少縣市,有針對五歲以下嬰幼兒編列 種種名目之育嬰津貼,但請領資格卻多所限制。因而,台灣家庭有嬰幼兒者,經濟能力中上者多自費請保姆或送托兒所,沒錢有長輩的請祖父母帶。至於長輩少半邊的移民家庭、或單親家庭之後,其親族托育能力,便顯捉襟見肘。
以長輩而言,公辦或民營的養老院均嚴重不足、品質堪慮,使得家庭仍然是長者奉 養的主要場所。然而目前社會中堅與年輕世代的兄弟姊妹數大不如下一代,平均奉養承擔更形沈重。加上當前職涯多有跨境發展的需求,兩相拉扯下若,真能留在父 母身邊安穩奉養者也逐漸減少,有能力者,還可聘請移民看護代為照顧,等而下之者,便只有成為獨居老人一途。
譴責以外的制度反省
兩個新聞的共同點,在於其都涉及社會上某個弱勢團體 (外傭、低收入未婚小媽),承擔起長/幼者的照顧重責。兩案當事人,都因未能達成「理想中」的照顧責任而受譴責。但這種譴責,卻也都透過「責任個人化」,將更深層的制度缺口,從視野中抹去。
如果我們要譴責上旅館的外傭,應先能一併檢討,她們的勞動條件、休假人權與情慾空間,是否有基本保障?如果我們要期待為人母者,能善盡天倫之責,先要要求福利制度,能夠讓每個母親,沒有生存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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