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作者:Albert Tzeng | 2009/12/30

腸胃炎,為什麼不看醫生?

前兩天急性腸胃炎,吐了十多次,膽汁都吐出來,還因為大量脫水血壓掉到 99/60 (我平常是120/ 80),心跳飆到九十幾。不過掙扎再三,最後還是選擇自己居家護理,沒有就醫。在FB上回應朋友關切時,寫了一些個人思緒

我對小病要不要看醫生,一直有種兩難。

我們從小學的是,「生病要趕快看醫生」。這種宣導,繼承自一個衛生教育不夠普及的年代(反映出台灣發展之急速),而且從保障個人健康的角度,也是最好的方法。然而,也正是因為大家生病就去醫院,造就台灣人均就診次數為OECD國家四倍,醫護人員經常超時工作,看診時間被迫壓縮、健保財務岌岌可危。除此之外,也因為病患高度聚集,增加群聚感染風險。

對比之下,我曾注意過英國NHS「並不是」建議大家生病就要去醫院,反而強調自我篩檢,小病居家護理,有其它疑慮才去clinic。其網站上有一個詳細的自我診斷系統,尋個人症狀一個個YES or NO選下去,最後會告訴你要不要立即就醫,還是只要居家護理。即使到了clinic ,多數會由護士先行把關,如果其判斷有需要,才會跟 GP (診所家醫科醫生)約時間。同樣的,若要去到大型醫學中心,也通常是透過GP的轉診。

英國醫護體系有其問題,姑且不談。但其作法中有個重要意涵,值得參考,就是「公共醫療資源的分配倫理」- 也就是將有限的公共醫療資源,分配在「真正需要醫療介入」的疾病。畢竟,很多像感冒腸胃炎之類的小病,都有可預期的病程,只要沒有併發症,正確的居家調養都會好。就醫,也只是作症狀舒緩,求個心安,卻會增加整體醫療體系的成本負擔(最後就是漲健保費)。

以這次而言,也掙扎過要不要就醫。如果只是簡單腸胃炎,吐完拉完只要注重電解質與水分補充,飲食清淡少油,就會自然康復。但是我也會擔心,是否有其它併發症,或是有我還沒察覺的原因。說到底,最後沒有立即就醫,是仗著 (1) 34歲發生其它結構性病變機率低, (2) 過去沒有可疑相關症狀,急性發炎機率高, (3) 亞東醫院就在隔壁,如果萬一惡化,要送急診快, (4) 200元掛號費也是錢,先省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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