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作者:Albert Tzeng | 2007/01/30

全球化下公民身分的尷尬

日前吳小莉等台籍人士出任廣東政協委員,引發違法爭議。這起事件,反映出源於十九世紀以民族國家為單元的治理結構 (與法體系),在面對全球化年代跨境活動的窘迫,也突顯出從屬於這些國家單位的公民身分,在因應許多現代人的跨越國境的生涯時,浮現出的不足。

公民身分,代表著一組人民與國家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也構成當代政治運作的基礎。然而在一個人口跨境流動逐漸增加的年代,這一組個人與特定國家間的權責關係,卻受到空間延展上的拉扯。全球有許多人旅居國外,當她們遠離母國懷抱,公民權利的行使總會被七折八扣。因應於此,世界各國多透過外交管道與國際協定,將對公民的保障盡可能延伸到境外。甚或代表該國人民,遊說當地政府,一如美國在台協會多年來的表現。

然而即便如此,這種來自故鄉政府的延伸服務,僅能提供最低限的保障,因而放眼世界,旅外人士靠實力打入當地政商社會脈絡,甚至透過各種管道參與政治,均非罕見。過去對於這些在海外闖出名號的人,我們以前叫「中國人的驕傲」,現在叫「台灣之光」,多被認為國民外交的重要資產。就算當中許多人都已加入當地國籍,甚至國語都說不清,也不改我們從寬認定的沾光心態。

對比於此,前往中國大陸的台籍人士的處境顯然十分特殊。

在中國境內,台灣政府沒有能回應國民的駐外單位,沒有緊急救難的援助機制、更無影響中國政府政策的外交管道。那在大陸經商發展的台籍人士,面對台灣政府的鞭長莫及,當然更需建立在地的政商絡。其中佼佼者,若獲頒重要頭銜,那更等同一筆可觀的社會政治資本(政協委員頭銜,至少能嚇阻各單位巧立名目的尋租行為)。只能說台商西進二十年,走到這一步,本是必然。

只是對比於在美日闖出名號的國人,這些同樣在異地奮鬥的台灣人,卻有截然不同的處境。在中國大陸上把生意做大,叫掏空台灣,在對岸取得高位,有忠誠疑慮。反省這些論述,不難察覺背後那種由歷史繼受的,致力劃清楚河漢界的對立心態。只是這一劃,劃出去的到底是不愛台灣的叛徒,還是能在對岸替台灣說幾句話,能與中國政府和解交好的資源人脈?這種切割,到底是把中國的惡勢力切離台灣,還是把把台灣自己從崛起的大東亞經濟體中切出來?

吳小莉等台人出任政協委員一事,標記著一種歷史轉折,並對台灣法體系提出嚴峻的質問。歷史潮流浩浩蕩蕩,人口流動勢不可止,此時與其強調該些人士行為的違法,更應回頭省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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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柏文,
    兩岸關係的特殊狀況之下,除了台灣的鎖國態度之外,還有一些部分值得探討。
    台灣公民在中國的權利地位和保護,是否與英美其他外籍公民在中國的狀況等同?倘若不是,這恐怕不完全是台灣政府的問題。
    以重要頭銜獲得可觀的社會與政治資本,何以不是其他外籍人士可以效法的途徑?這恐怕也不是單純的為台灣政府的問題。
    是以,您的結論關於「對台灣法體系的嚴峻質問」、「反省兩岸條例的不合時宜」,恐非台灣單方面所能改變。
    兩岸關係的本質,不在於兩個單邊主義的競合,而是雙邊主義的建構。自變項不是以台灣單邊為主。
    兩岸零和賽局的吃虧者,永遠是兩岸人民。然在零和賽局框架下,兩政權之間的弱勢一方,實亦為吃虧者,吃虧者實難為唯一責任承擔者。
    至於「在中國把生意坐大,為淘空者」一節,宜謹慎判斷。蓋以一國金融體系融資投資另一國,為經濟全球化之常態。然規避償債義務,導致一國金融體系壞帳危機,且拒絕於另一國清算其償債義務,此為淘空之實也(於此,零和賽局的框架,實非台灣政府所建構,請明察)。又淘空台灣所導致之員工失業、資本市場投資者血本無歸,實非僅是政治語境之對立矛盾而已,而為物質生活之直接矛盾。
    切割與對立之隱喻,或許適用於心智狀態之分析與理解,然此等隱喻用於理解兩岸事務,恐適用之處有限。
    兩岸事務「盤根錯節」為實然狀態之隱喻,然是否可以隱喻工具(按:切割)來化解實然狀態,尚有待商榷。
    小弟淺見,還請卓參。
     

  2. Frank
    小弟悄悄開站尚不足月,不敢眾告週知,正因底氣仍不足。忽見您大人點題,不勝惶恐…
    誠然兩岸狀況之特殊,為雙邊政治軌跡共構之果,斷非台灣單方能勉力為之。若謂因中方地位強勢,更應承擔責任,我亦十分認同。唯這樣的分析,縱然持平,總有將打結線頭都丟到對岸的問題。我以為評論時政,重點不在做歷史結構的客觀分析,更重要的,仍是專注於可能的解方,特別是操之在我們的部份。這是我的出發點。
     
    以小事大,本當以智。雖臨弱勢,卻總有幾個關鍵結點,能借力打力,扭轉平衡。我承認自己對兩岸政治涉獵仍淺,不敢以為參透了答案。試寫這篇短文,也只是想琢磨一個想法,闡述一種角度,如果有幸給高人瞧見 (正如今天),或許還能承蒙點撥一番。
     
    不過我對隱喻工具的信心,顯然比你樂觀。
    Bauman 說過社會學者有立法者與詮釋者二端,立法者客觀衡量社會事實,建議政策,透過改變遊戲規則與社會問題對幹。詮釋者主觀闡述看法,提供角度,透過滲透論述情境與社會行動者對話。前者作為改革者,來硬的,後者作為對話者,來軟的。在這兩者之間,我一直傾向後者。我不曾也不將真掌握權力槓桿,只是在邊緣發出點嘶聲還行。對我們胸無大志此輩而言,最就手的工具,還是隱喻。隱喻,不曾也永遠不會是真實(reality),他只是用一種簡潔的認知向度,提供一種詮釋工具,或許能成為社會動員的槓桿,更多時候只是種觀念上的潤滑劑,有時後,幾十年殺紅眼的對決,就會在一種心的話語氣氛中消融化解。這就是隱喻的力量。
     
    最後說回掏空。真糟,不負責任地亮了一句不嚴謹的話 (只是個霓虹燈) ,就給你逮個正著。我只能說,我談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掏空,而只是街談巷議道聽塗說中,對那些在大陸大舉投資的台商,常安在頭上的帽子,只是種社會建構。不過我批判這種常見批評,並不代表,我忽視真正掏空的存在。只是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3. (不知貼上這裡,一併把回應轉上來順便摻點水。)柏文的站雖然剛開幕,但是每當MSN柏文名字旁邊開菊花,小弟都趕忙關掉所有視窗,正坐拜讀。不過風花雪月寫多點,讓讀者意猶未盡就好;寫太多思考性的文章,小弟腦袋的CPU和DRAM都來不急應付啊。柏文對隱喻工法的解釋,小弟大開眼界,拍案叫絕。感謝感謝!所提操之在己的部分,的確是避免思維和立場走向牛角尖的警示。面對被結構決定的想像陰霾,負隅頑抗和企求薛西弗斯神啟,都是痛苦的。忽略操之在己的部分,往往會不斷發生自己在這邊打一個結,丟到對岸去。(其實台灣打結的還有兩造,不知是歷史共業還是歷史共犯?)兩岸和兩黨溝通與認識(詮釋)的壁壘,恐已深植人心。柏文得多多開示,避免看戲人被拉黨結派、被堅壁清野。

  4. 兩位大哥
     
    小弟受教了

  5. 見到兩位學長 備感親切呀
    本來只是一個裝不成熟想法的速記本 寫來冰冰冷冷 如空谷無音
    真沒想到兩位學長都在這潛水 …. 現下不能胡說八道了
     
    風花雪月… well…我好像已經沒有什麼風花雪月的資格
    或說 我已經沒有"公開" 風花雪月的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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